jì sòng èr bǎi líng wǔ shǒu qí èr ○ liù
偈颂二百零五首 其二○六 🔈

朝代:宋 (sòng)    作者: 释正觉 (shì zhèng jué)

若於一切法上通,身去亦是有所得。
若於一切用处豁,落去亦是有所得。

仄平仄仄仄仄平,平仄仄仄仄仄仄。
仄平仄仄仄仄仄,仄仄仄仄仄仄仄。

ruò wū yī qiè fǎ shàng tōng , shēn qù yì shì yǒu suǒ de 。
ruò wū yī qiè yòng chǔ huō , luò qù yì shì yǒu suǒ de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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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:
若是在一切法上都通达了,即使身体离去,也是有所得的。
若是在一切用处都能豁达,即使一切外在都消失了,也是有所得的。
总结:这段古文表达了一个深刻的哲理,即当我们在各种方面都能通达、豁达时,我们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得到收获。无论是在法上还是在用处上,对于人生的领悟和修养都能够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。

赏析:这首诗是释正觉创作的《偈颂二百零五首 其二○六》,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深刻的禅宗思想。诗人强调了对一切事物的通达和利用,以及对身和用处的超越,表达了超越世俗的智慧和洞察力。
诗中的第一句“若於一切法上通,身去亦是有所得”强调了通达一切事物的重要性。这里的“一切法”可以理解为一切事物或现象,诗人告诉我们,只有当我们通达一切事物,超越局限,我们才能真正获得收益。这里的“身去”可能指的是超越自我,放下执念,从而获得解脱。
第二句“若於一切用处豁,落去亦是有所得”则强调了对一切用处的豁达。这里的“用处”可以理解为功利或目的。诗人告诉我们,只有当我们不受功利的束缚,对一切用处保持豁达,我们才能够得到真正的收获。这也是禅宗思想中的无为而治的概念,通过不执着于目的,反而能够更好地达到目标。

注:翻译、赏析非标准答案,仅用作辅助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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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者释正觉介绍:🔈

释正觉(一○九一~一一五七),号宏智,俗姓李,隰州隰川(今山西隰县)人。年十一出家,十五落发,十八游方,三十四出世。得度於净明寺本宗大师,得戒於晋州慈云寺智琼律师,得法於舒州丹霞山子淳禅师。初住泗州普照寺。钦宗靖康二年(一一二七)四月,移住舒州太平兴国禅院。高宗建炎元年(一一二七)十月,迁江州庐山圆通崇胜禅院。二年六月,住江州能仁寺,九月,移住真州长芦崇福禅院。三年末住庆元府天童山景德寺。绍兴八年(一一三八),受诏住临安府灵隐寺,未阅月,归天童。二十七年卒,年六十七。爲青原下十三世,丹霞子淳禅师法嗣。有宗法等编《天童正觉禅师广录》九卷传世。事见《广录》及所附周葵撰《塔铭》、王伯庠撰《行业记》,... 查看更多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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