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òng yǔ kě yùn wèi hú tíng zá xīng shí shǒu qí wǔ
用与可韵为湖亭杂兴十首 其五 🔈

朝代:宋 (sòng)    作者: 吕陶 (lǚ táo)

治郡乃称太守,退公自是闲人。
已向环中得趣,何须事外劳神。

仄仄仄○仄仄,仄平仄仄○平。
仄仄平○仄仄,平平仄仄○平。

zhì jùn nǎi chēng tài shǒu , tuì gōng zì shì xián rén 。
yǐ xiàng huán zhōng dé qù , hé xū shì wài láo shén 。

用與可韻爲湖亭雜興十首 其五

—— 呂陶

治郡乃稱太守,退公自是閒人。
已向環中得趣,何須事外勞神。

仄仄仄○仄仄,仄平仄仄○平。
仄仄平○仄仄,平平仄仄○平。

zhì jùn nǎi chēng tài shǒu , tuì gōng zì shì xián rén 。
yǐ xiàng huán zhōng dé qù , hé xū shì wài láo shén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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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:
治理郡县便被封为太守,退隐为普通百姓自然闲适。
已经在环境中找到了乐趣,为何还要在外面劳心劳神呢?



总结:

这段古文表达了一种隐逸为乐的思想,认为退隐为民,不为权位劳心劳神,能够在安静的环境中寻得内心的满足。

赏析:这首诗是吕陶的《用与可韵为湖亭杂兴十首》中的第五首。诗人在此表达了自己退隐田园生活的心情。
诗人首先提到他被任命为治郡太守,但他却认为自己是一个闲人,因为他更愿意过着宁静的生活。他已经找到了趣味所在,就是在这个环境中享受自然的美好。他不再需要在政治和世俗事务上劳神,而是选择了远离喧嚣,回归自然,过上与自己内心愿望相符的生活。
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退隐生活的向往,以及他认为与自然相处更有意义,不再为世俗之事而烦恼。这种生活态度与儒家文化中的“养性安贞”的思想相契合。

注:翻译、赏析非标准答案,仅用作辅助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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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者吕陶介绍:🔈

吕陶(一○二八~一一○四),字元钧,叫净德,眉州彭山(今属四川)人(《全蜀艺文志》卷五三《吕氏族谱》)。仁宗皇佑进士,官铜梁、寿阳令,太原府判官。神宗熙宁三年(一○七○)又举制科,改蜀州通判,迁知彭州。因反对榷茶,贬监怀安商税。哲宗即位,起知广安军,召爲司门郎中,擢殿中侍御史,迁左司谏。元佑二年(一○八七),涉洛蜀党争,出爲梓州、成都路转运副使。七年,复入爲起居舍人,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出知陈州,徙河阳、潞州。绍圣三年(一○九六)坐元佑党籍谪提举潭州南岳庙。徽宗即位,起知梓州。崇宁元年(一一○二)致仕(《净德集》马骐序)。着有《吕陶集》六十卷(《宋史·艺文志》),已佚。清四库馆臣据... 查看更多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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