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èi jīng shī qí sì
魏京诗 其四 🔈

朝代:宋 (sòng)    作者: 刘敞 (liú chǎng)

匪允命之,亦章庆之。
匪允服之,亦保育之。

仄仄仄平,仄平仄平。
仄仄仄平,仄仄仄平。

fěi yǔn mìng zhī , yì zhāng qìng zhī 。
fěi yǔn fú zhī , yì bǎo yù zhī 。

魏京詩 其四

—— 劉敞

匪允命之,亦章慶之。
匪允服之,亦保育之。

仄仄仄平,仄平仄平。
仄仄仄平,仄仄仄平。

fěi yǔn mìng zhī , yì zhāng qìng zhī 。
fěi yǔn fú zhī , yì bǎo yù zhī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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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:
不接受他们的要求,也就是表彰他们的功绩。不服从他们的服从,却也保护他们。



总结:

这句话表达了一种特殊的处事态度,即不因他人的意愿而妥协,但也不忘感激和保护他人。作者可能强调在维护原则的同时,保持善良和感恩之心。

注:翻译、赏析非标准答案,仅用作辅助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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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者刘敞介绍:🔈

刘敞(一○一九~一○六八),字原父,或作原甫,新喻(今江西新余)人。仁宗庆历六年(一○四六)进士,以大理评事通判蔡州。皇佑三年(一○五一),迁太子中允、直集贤院。至和元年(一○五四),迁右正言、知制诰。二年,奉使契丹。三年,出知扬州。岁余,迁起居舍人徙知郓州、兼京东西路安抚使。旋召还纠察在京刑狱。嘉佑四年(一○五九),知贡举。五年,以翰林侍读学士充永兴军路安抚使、兼知永兴军府事。英宗治平三年(一○六六),改集贤院学士、恒南京留守司御史台。神宗熙宁元年卒於官,年五十(《欧阳文忠公集》卷三五《集贤院学士刘公墓志铭》)。有《公是集》七十五卷,已佚。清四库馆臣据《永乐大典》辑成五十四卷,其中诗二十七卷... 查看更多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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