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ì shí sān shǒu qí bā
偈十三首 其八 🔈

朝代:宋 (sòng)    作者: 释慧空 (shì huì kōng)

法法本来法,无法无非法。
何於一法中,有法有不法。

仄仄仄平仄,平仄平平仄。
平平仄仄○,仄仄仄仄仄。

fǎ fǎ běn lái fǎ , wú fǎ wú fēi fǎ 。
hé wū yī fǎ zhōng , yǒu fǎ yǒu bù fǎ 。

偈十三首 其八

—— 釋慧空

法法本來法,無法無非法。
何於一法中,有法有不法。

仄仄仄平仄,平仄平平仄。
平平仄仄○,仄仄仄仄仄。

fǎ fǎ běn lái fǎ , wú fǎ wú fēi fǎ 。
hé wū yī fǎ zhōng , yǒu fǎ yǒu bù fǎ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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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:

法则本是法,没有法则就没有非法。
在一个法则之中,既有合乎法则的,也有不合法则的。

总结:

这首古文短文通过对“法”这个概念的探讨,表达了“法”本身的普遍存在与意义。它告诉我们法则是不可或缺的,因为只有依循法则才能构成秩序和规范,而没有法则的存在,也就无从谈起什么是违法。在一个法则的体系之中,既有合乎法则的行为,也有不合法则的行为。这或许在提醒我们,虽然法则是重要的,但我们也要认识到法则并不是绝对完美的,其中可能存在着不尽如人意之处。

《偈十三首 其八》是释慧空创作的佛诗之一。这首诗深刻地探讨了法的本质和存在。让我们进行赏析:
赏析:
这首诗以简洁而深刻的语言,表达了法的本质和存在。首句"法法本来法,无法无非法"中,作者强调了法的根本性,即一切法皆源自本来的法,没有法是非法的。这一观点反映了佛教中对于法的理解,即一切事物都是相互依存的,没有固定的本质。
接着,诗中提到"何於一法中,有法有不法",这句话强调了法的多样性。即使在一个事物或情境中,也可以存在不同的法或观点。这提醒我们,法是相对的,取决于观察者的角度和认知。
这首诗通过对法的本质和多样性的探讨,引导读者思考现实世界中事物的本质和复杂性。它提醒我们超越二元对立的思维,去探索更深层次的真相。

注:翻译、赏析非标准答案,仅用作辅助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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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者释慧空介绍:🔈

释慧空(一○九六~一一五八),号东山,俗姓陈,福州(今属福建)人。年十四出家,初学於圆悟、六祖,後至疏山,爲南岳下十四世,泐潭清禅师法嗣。高宗绍兴二十三年(一一五三),住福州雪峰禅院,次年退归东庵。二十八年卒,年六十三(《五灯会元》卷一八、《东山慧空禅师语录跋》)。有《东山慧空禅师语录》、《雪峰空和尚外集》传世。 释慧空诗,以续藏经本《东山慧空禅师语录跋》及日本旧刻《雪峰空和尚外集》(今藏北京图书馆)爲底本,编爲二卷。 查看更多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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