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:jùn ( 渠運切 )

部首:邑

简体:郡

周制:天子地方千里,分为百县,县有四郡。故《春秋传》曰“上大夫受郡”是也。至秦初置三十六郡,以监其县。从邑君声。

繁体:郡

周制:天子地方千里,分爲百縣,縣有四郡。故《春秋傳》曰“上大夫受郡”是也。至秦初置三十六郡,以監其縣。从邑君聲。

清 · 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

周制。天子地方千里。分为百县。县有四郡。

逸周书作雒篇曰。千里百县。县有四郡。高注六月纪云。周制。天子畿内方千里。分为百县。县有四郡。郡有监。故春秋传曰。上大夫受县。下大夫受郡。周时县大郡小。至秦始皇兼天下。初置三十六郡以监县耳。按作雒篇与周礼不合。郑注月令但云。四监、主山林川泽之官。百县、乡遂之属。是不从作雒说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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