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
注音:mínɡ ( 武并切 )
部首:口
简体:名
自命也。从口从夕。夕者,冥也。冥不相见,故以口自名。
繁体:名
自命也。从口从夕。夕者,冥也。冥不相見,故以口自名。
清 · 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
自命也。
祭统曰。夫鼎有铭。铭者、自名也。此许所本也。周礼小祝故书作铭。今书或作名。士丧礼古文作铭。今文皆为名。按死者之铭。以缁长半幅。緽末长终幅。广三寸。书名于末曰。某氏某之柩。此正所谓自名。其作器刻铭。亦谓称扬其先祖之德。著己名于下。皆衹云名已足。不必加金旁。故许君于金部不录铭字。从周宫今书、礼今文也。许意凡经传铭字皆当作名矣。郑君注经乃释铭为刻。刘熙乃云。铭、名也。记名其功也。吕忱乃云。铭、题勒也。不用许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