俘
注音:fū ( 芳無切 )
部首:人
简体:俘
军所获也。从人孚声。《春秋传》曰:“以为俘聝。”
繁体:俘
軍所獲也。从人孚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“以爲俘聝。”
清 · 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
军所获也。
春秋左氏经。齐人来归衞俘。传作衞宝。公羊、谷梁经传皆作衞宝。杜曰。疑左氏经误。按非误也。俘、孚声。宝、缶声。古音同在尢幽部。经用假借字。传用正字。又如经曰。莒人弑其君密州。左氏传云。书曰莒人弑其君买朱鉏。买即密。如㵋水即汨水。朱鉏即州。如邾娄即邹。亦是字异实同。不得疑经误。亦不得谓传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