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
注音:pàn ( 普半切 )
部首:刀
简体:判
分也。从刀半声。
繁体:判
分也。从刀半聲。
清 · 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
分也。
媒氏掌万民之判。注。判、半也。得耦为合。主合其半成夫妇也。朝士有判书以治则听。注。判、半分而合者。
注音:pàn ( 普半切 )
部首:刀
分也。
媒氏掌万民之判。注。判、半也。得耦为合。主合其半成夫妇也。朝士有判书以治则听。注。判、半分而合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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