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府

乐府为旧体诗诗体的一种,与古体诗、近体诗构成古典诗歌中的三大类,原指合音乐以唱的歌诗。由于乐府是合乐的声诗,以后凡是可传唱的诗,广义上都可称为乐府。因此乐府不仅是齐言的诗,连长短句的词、曲也被士人俗称为乐府,如苏轼的词集《东坡乐府》、张可久的散曲集《小山乐府》等便是。

起源:
“乐府”本指管理音乐的官府,起源于秦代,是秦的音乐官署,到汉时沿用了秦时的名称。公元前112年,正式成立于西汉汉武帝时期,收集编纂各地民间音乐、整理改编与创作音乐、进行演唱及演奏等。汉代,汉惠帝设“乐府令”,汉武帝扩大“乐府署”的规模,掌管俗乐,收集民间的歌辞入乐。 “采诗夜诵,有赵、代、秦、楚之讴”、并以李延年为“协律都尉”,命司马相如等数十人为诗赋,由于该官署是采集赵国、秦国、楚国各地的讴谣,后人便以乐府或乐府诗作为民歌的代称。后人把乐府机关配乐演唱的诗歌,也称为“乐府”。

汉魏六朝以乐府民歌闻名。“乐府”本是汉武帝设立的音乐机构,用来训练乐工,制定乐谱和采集歌词,其中采集了大量民歌,后来,“乐府”成为一种带有音乐性的诗体名称。今保存的汉乐府民歌的五六十首,真实地反映了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。如《战城南》、《东门行》、《十五从军征》、《陌上桑》等,其文体较《诗经》,《楚辞》更为活泼自由,发展了五言体、七言体及长短句等,并多以叙事为主,塑造了具有一定性格的人物形象。《孔雀东南飞》(又名《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)、《木兰辞》是汉魏以来乐府中叙事民歌的优秀代表作,称为乐府双璧。

汉人乐府最早称“歌诗”,也就是可以歌唱的诗,即来自民间的歌辞。后来贵族文人所作的颂歌,以及国外输入的乐曲,军乐等,也跟民歌合流。最后士大夫也大量仿制民歌来写诗,于是有民间无名氏的乐府和文人乐府的区别。

特色:
乐府诗的形成受《诗经》影响。汉乐府一面继承了《诗经》现实主义的艺术传统和朴实自然的语言风格,一面突破了《诗经》的四言句式,以杂言为主,并逐渐趋向五言,汉乐府诗句长短不一,以五言句式为主,但二至八言都有,形式自由变化,参差错落,不拘一格。有句式整齐的齐言诗,也有错综参差的杂言诗。篇幅长短均有,最长的达三百五十余句,短的则仅数句。汉乐府押韵灵活,有句句押韵,有隔句押韵,也有隔两句、三句押韵的。所以,乐府诗的形式较自由,字数、句数不限,用韵较宽,可不押韵,平仄、对仗也不限制。

汉乐府又发展了《诗经》的叙事成分而形成叙事诗,并且发展了《诗经》的赋比兴手法。因属民间歌辞,语言朴实自然,回旋反覆,形象鲜明,音调和谐,文字活泼,保持了口语的真面目,有音无义的叹词,也一并保留。另一特色,是叙事诗的逐步发展,描写深刻,叙事详尽,情节较完整,人物形象较具体生动,并出现符合人物性格的对白,以及用对白推动情节。

发展:
古代乐府是合乐的诗,如今曲谱的部分已失传,惟歌词流传下来,今从标题上,依然可以看出合乐的痕迹,很多标题上有“歌、行、吟、曲、乐、弄、操、引、调”等字眼的,往往是乐府诗。

两汉乐府诗的特色,在于“感于哀乐,缘事而发”,故多长篇的叙事诗,如《罗敷行》(又称《陌上桑》,讽刺权贵调戏民女之丑态)、《饮马行》、《孤儿行》、《孔雀东南飞》(描述爱情、家庭悲剧)等;六朝乐府大都是“缘情而绮靡”的小诗,故大半为抒情诗,如《子夜歌》、《华山畿》、《襄阳乐》等,而相对于北朝的雄浑大方(如《木兰诗》)。至唐朝,李白集乐府之大成。

古诗化:
此外,还有不少名目看似乐府诗的作品,其实不能吟唱,是唐朝以后的诗人,在并无曲的情况下自创的篇目。唐朝时,大诗人杜甫自创了《丽人行》、《兵车行》都是名篇,是这种“不能吟唱乐府”的先驱。

新乐府运动:
元和年间,白居易元稹、李绅等继承杜甫精神,开创了新乐府运动,宗旨是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,强调了诗歌讽谕时事的作用,白居易所创的《长恨歌》、《琵琶行》等,这些所谓的新乐府,实际上只用来念诵,并不能吟唱,接近古体诗,以示与已传世的乐府曲目的区别。